一、負責學院黨政對學生工作的部署和決定。
二、加強監管學生思想政治工作,負責建立完善學生工作的各項規章製度,並組織實施。
三、負責輔導員(班主任)遴選、培訓工作;開展社會主義先進文化、革命文化、優秀傳統文化教育活動,建立健全學生誠信檔案,做好學生綜合素質拓展工作;負責學生公寓管理,宣傳優秀傳統文化、促進學生良好習慣養成。
四、負責學生工作隊伍的建設和管理。
五、統籌協調全院學生工作,督促、檢查、考核各項學生工作製度在係、班的落實情況。
六、開展學生思想狀況的調查研究活動,會同相關部門做好學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。
七、負責學生獎勵有關規章製度的建設,包括學生綜合素質評價,先進集體、先進個人評比和獎學金評審的組織;負責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體係的建設,包括助學貸款辦理的組織與協調工作,學生勤工助學活動的組織與管理。
八、負責學生日常紀律管理與違紀學生的教育管理。
九、負責組織實施對學生的入學教育、畢業教育、國防教育、軍事教育、勞動教育等。
十、負責學生公寓的安全、紀律、衛生、住宿等管理工作,負責學生公寓物品的采購、供應工作。
十一、負責學生早操組織與管理。
十二、負責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。
十三、負責校園衛生保潔工作。
十四、完成學院交辦的其它工作。
上一篇:無
下一篇:機構簡介